湖州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综合经济监督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市长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对市政府和省审计厅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市局的主要职责是对下列事项实施审计监督:
(1)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市级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4)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5)市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7)市级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9)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市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事项。
(11)组织实施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12)必要时,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审计。
(13)市政府或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14)对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5)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单位名称: 湖州市审计局
英文名: Government Audit of huzhou
单位地址:所前街4号
邮政编码: 313000
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0572-2210903
公开(监督投诉)Email地址: xuyan@huzhou.gov.cn